文/储阮征
一年前,当我脱下毕业长衫,换上藏蓝警服时,脑海里浮现的仍是国际冲突里的外交斡旋、促成和平的高光时刻。我曾以为,我的从警生涯也该如此——侦破大案要案,在惊心动魄的较量中守护正义。然而,现实很快给我上了一课。分配到派出所的第一周,我接到的警情不是跨国犯罪,而是“张家的狗咬了李家的鸡”“楼上漏水楼下骂街”这类“鸡毛蒜皮”。起初,我甚至有些失落:“难道我所学的专业知识真的不能派上用场吗?”那时的我,满脑子都是“唯案件优秀论”——只有破大案、抓在逃人员才算真本事,调解纠纷不过是“和稀泥”,既无技术含量,又难体现个人价值。直到一次失败的调解,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
那是一次因广场舞噪音引发的邻里冲突。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我试图用“国际争端调停”中利用国际法调解的思路介入:“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结果,一位大妈直接打断我:“小伙子,你别整这些虚的!他们年轻人就是欺负我们老年人!”
我的“外交辞令”彻底失效。师傅见状,把我拉到一旁:“调解不是背法律条文,而是解心结。”他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发现矛盾核心并非噪音本身,而是老人觉得被年轻人“瞧不起”。后来,师傅将双方分开,分别同他们谈话。单独谈话结束后,师傅将他们聚在一起,向双方提议:“不如咱们划定跳舞时间段,音量调低些,互相体谅?”双方竟欣然接受。我很惊讶刚刚剑拔弩张的双方怎么能一下就握手言和了呢?更别提双方之间因年龄差异产生的沟通鸿沟。回到所里后,我向师傅虚心请教,师傅笑着对我说:“矛盾调解就是要找到各方的真正诉求,找准时机,对他们讲出这个时候最希望听到的话语;然后便是安抚情绪,利用这身藏蓝衣服的分量,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做到心平气和的沟通;接下来再对双方进行调解,这样一定会事半功倍的。”
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基层矛盾不是靠“规则压制”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情感疏通”。国际争端调停讲的是国家利益和规则,而小巷里的纠纷,核心往往是“面子”“尊严”或“一口气”。师傅的“本土智慧”点醒了我:调解的真谛,在于听懂群众的“潜台词”,找到他们的“核心关切”。
我开始有意识地将从大学外交学专业所学的外交思维“本土化”,在调解中尝试三种策略:一是“背对背”沟通与“穿梭外交”。处理一起因宅基地纠纷引发的家族积怨时,双方一见面就吵。我借鉴国际谈判中的“背对背”策略,先分别倾听,发现矛盾焦点并非土地本身,而是兄弟俩觉得对方“不尊重自己”。于是,我充当“信使”,在双方间传递和解意愿,最终促成他们坐在一起,以“轮流赡养老人”的方式化解了积怨。二是引入“第三方”力量,构建“多边协调机制”。在一起消费纠纷中,商家、顾客各执一词。我模仿国际调解中的“第三方斡旋”,邀请市场监管所和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形成“调解小组”。市场监管所提供专业意见,网格员协助沟通,我负责把控节奏。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避免了诉讼消耗。三是寻求“共赢解”而非“零和博弈”。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兄弟俩为“谁出钱多”争执不休。我引导他们跳出“钱”的框架,聚焦“如何让母亲过得更好”。最终,他们同意“轮流照顾+共同雇护工”,既减轻了负担,又让老人得到了更好的照料。这比单纯判决“谁该付多少”更有温度。
一年的调解实践,让我深刻地领悟到:基层稳,则天下安。成功的调解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升级为恶性案件。就像国际关系中的“预防性外交”,成本最低,效益最大。
入警一年的经历,让我对公安工作的认知发生了潜移默化的转变,我逐渐领悟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执法的最高境界。在那些纷繁复杂的纠纷警情里让冲突双方真正和解,才是公安工作社会效果的终极体现。我也总结出了自己作为基层民警的“大智慧”,它融合了心理学(洞察人性)、法学(规则运用)、社会学(本土适应)、外交学(沟通艺术),是真正的“复合型能力”。
如今,我不再向往“大案要案”的光环,而是珍视每一份调解成功的协议书。在“鸡毛蒜皮”里,我找到了比国际舞台更真实的“外交战场”——这里没有硝烟,却同样需要智慧、耐心和担当。我会努力做到让每一起矛盾纠纷警情的处置以收获群众的笑容作为标准,让成功缔结“条约”(调解协议书)作为复杂矛盾纠纷的“休止符”。未来,我将继续做好一名“小巷外交官”,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智慧化解千结,在基层的土壤里,践行守护万家灯火的“大情怀”。
(作者系安徽省潜山市公安局余井派出所民警)
编辑:派出所工作----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