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队的诚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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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9/8 14:54:15浏览次数:1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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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扬 警察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不仅关系到警察的公共形象,更会影响到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效益。香港警队在维护自身的公信力上有着自成体系的一套制度,这种诚信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和现实原因。 香港警队的诚信管理最早是由反贪开始演变的。1974年前由于香港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严重,警队情况尤为突出,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廉政公署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与之相应,香港廉政公署也走过了从最初被质疑到很快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政公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政公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香港警察是以维护法纪、维持治安、保障市民安全为宗旨,但近些年来发生多宗涉警的刑事丑闻,极大地影响了警队的形象,市民对警队的信心也开始动摇。为了挽回公众对警队的信心,香港警务处处长宣布设立诚信管理委员会,由副处长率领,并由各区指挥官担任诚信主任,以推行教育及预防工作,并对警员的品格进行监察和跟进。此外,香港警务处还对投考者进行任职前的心理评估,观察投考者是否认同警队的价值观,能否承受警队的工作压力及服从严格的纪律要求,以此来弥补警队在管理上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诚信管理委员会对于提升警队的公信力、形象及挽回公众的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1994年以来,香港警务处便开始重视在内部推广正直诚实的文化。管理警员的诚信是警务处获取市民大众支持的一大基石。警务处在1996年推行“抱负、目标和价值观”项目,强调正直和诚实品格是警队核心价值观之一。2006年12月,警务处全面推行“持廉守正”、“诚信领导计划”项目。警务处处长委派警务处监管处处长(高级助理处长级人员),担任警队诚信事务主任,负责处理警队的操守及诚信事宜,并负责监察“持廉守正 ”、“诚信领导计划”项目的推行。 …… 详见本刊2011年9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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