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伪造债务,属诈骗罪吗
读者郝先生:张某和许某是夫妻,最近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张某为在离婚时分得更多的财产,便找来几个朋友,让他们假冒债主,张某分别给他们写下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欠条(共计40万元)。张某拿着这些欠条,让其妻许某付钱,但许某认为这些欠条根本不存在,而是张某有意伪造的,就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张某诈骗。请问,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刘警官:此事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诈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