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淑合
公安民警是一个比较大的群体,警务工作又属高危工作,而枪支的杀伤力使开枪民警更加处于高危的境地。民警开枪虽然是工作需要,但从心理上来讲,当一个人向同类开枪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恐惧感,这种恐惧感在不同人身上反应不同,有些人反应较轻,很快就得到恢复。有些人则反应非常明显,甚至很严重。可以说,开枪是一种强烈刺激,只要开枪就会对开枪民警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对于任何一个民警来讲,开枪对他的心理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一旦开枪,他的心理就会受到一次重创。哪怕民警在执行公务中是奉命开枪,当他们将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人击伤或击毙后,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紧张、害怕,甚至恐惧情绪,意外开枪或鸣枪失误更容易导致开枪民警产生恐惧体验,这都是完全正常的情绪反应。如果开枪民警把这种完全正常的情绪反应视为不正常,并加以对抗或抵制,就有可能导致更为持续的不安和痛苦,甚至出现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
开枪后的身心反应
民警开枪后常常表现出害怕和担忧,并伴随有各种躯体感受,这些都属于正常的反应,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开枪民警的行为和社会功能。民警开枪后的具体表现为:
开枪结束瞬间的惊恐发作。开枪事件发生后,民警可能表现出持续几分钟的惊恐症状,这是极度焦虑状态的突然呈现,同时伴有许多急性发作的躯体症状。比如,面部潮红或苍白,浑身颤栗;突然感到心悸,好像心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胸闷气短,透不过气来,有窒息感,过度换气;少数民警有头晕、眩晕和刺痛等相关症状。这是在开枪事件结束后,本能地降低临战压力的表现。开枪后少数民警对于现场的流血伤亡惨景会出现恶心、食欲下降,常出现头疼、感觉疲劳、偶尔哭泣,同时也可能出现睡眠问题等其他躯体反应。一般而言,开枪结束瞬间民警普遍体验到惊恐,随后开始担心自己是否是依法开枪,害怕发生严重的伤亡后果。我国法律对民警使用枪支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对于违法开枪民警的惩处也是异常严厉的。为此,民警开枪后会有持续性的紧张不安,其植物性神经功能兴奋并出现过度的警觉。由于开枪民警内心紧张不安,就会产生似乎要发生某种不利的情况而又难以应对的不愉快情绪,这是一种痛苦的焦虑体验。开枪结束瞬间民警个体虽然没有真正的人身危险,但他会极力回避犯罪嫌疑人和危险情境,想立刻从流血伤亡的恐怖情境中走开或回避该恐怖情境,这都是正常的反应。
开枪后民警的后续心理反应比较明显。开枪事件常以特殊的方式被重新经历,持久的回忆、分离性走神、外界触发物的诱发以及闪回等现象经常出现。一些民警会本能地回避谈及开枪事件及其极端场景。开枪后,民警的情绪体验异常深刻,有些民警得意于自己成功开枪,表现出带有较强恐惧感的精神运动性兴奋,如兴高采烈、激越、紧张叫喊,甚至无目的地漫游或出现盲目性的行为。另一些民警则与此相反,自责没有处理得当,有焦虑、恐惧和抑郁体验,伴有麻木、悲伤、内疚的感受。他们不断地回忆枪击瞬间和开枪后的场景,在睡眠中出现梦魇,存在强烈的恐惧和不安全感,持续担忧法律及行政处罚等问题。
开枪后民警的行为和社会功能水平下降。开枪行为发生后,有些民警会出现暂时性的自我孤立和封闭,在社会关系中有时表现出退缩,不愿与人交往,但有时又积极地寻找求助者,退缩和求助交替发生。人际敏感度提升,对他人的反应可能变得过度警觉,非常关注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是否支持他,特别关注同事、朋友的议论和眼神。个别民警在工作中还会出现易激惹和情感爆发的状态,其控制冲动的能力下降。
上述反应都是开枪后的正常反应。一般来说,开枪民警对开枪事件的接受和适应过程通常需要2~10周的时间,但接受和适应的具体时间因人、因事而异,受开枪事件的性质、法律后果、同事和家人支持的多寡以及开枪民警自身的应对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开枪民警心理上接受和适应了开枪事件,也可能依旧会出现做噩梦、闪回和焦虑等反应,尤其在工作时易被类似情境或相似的提醒物所诱发。开枪后的24小时到开枪后三个月,一些民警的思维、情绪和躯体反应等指标有可能出现异常,但这并不可怕,它是开枪事件后的正常反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反应会逐步降低。三到六个月后,大部分民警的相关症状会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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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2年10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