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宏斌 李颖超
在警务执法工作中,人性化是一个复合概念,既包括要求在警务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加以尊重和保护,又包括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的民主化要求,即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权利成为警务活动的中心。
警务执法的人性化成为公安工作的重点
在我国警务执法中“人性化执法”方式始终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内容,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警民矛盾和执法粗暴等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2003年间连续发生多起社会热点事件,如孙志刚事件,因为在广东外出玩耍,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其后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幼女饿死事件,因母亲吸毒和盗窃被强制戒毒无法回家,导致幼女在家被饿死。这两个事件引发了社会对警务执法方式的关注。
同时,社会上对警察执法方式往往总结为:冷、硬、横;到公安机关办事,对警察的待人接物方式也被归纳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随着公安机关改革的进行,社区警务战略在城乡铺开,以及转变执法理念、广泛开展“三基”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等,警务执法的人性化成为公安工作的重点。
“人性化执法”是现代世界警务的趋势
我国警察当前所面临的执法尴尬境地与国外开展社区警务战略之前所遭遇的尴尬极具有相似性。一方面,警察为社会治安作出巨大贡献,甚至流血牺牲,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另一方面,却是群众与警察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疏远,甚至对警察的付出不买账,对警察的怨言越来越多,对警察的执法问题紧盯不放。为了扭转这一尴尬局面,国外警务工作所采取的对策就是增强警务工作的人性化,使警务工作呈现人性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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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3年2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