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社长致辞 | 出版社简介 | 帮助中心 
      高级搜索
访问群众出版社

大悟之荣 ——记湖北省大悟县公安局局长李厚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4/10/11 9:03:08
浏览次数:49062  

  
  
  文/安戈  图/甄俊
  
  大悟山,大别山麓的余脉,既无泰山之宏伟,亦无黄山之俊秀,却因新四军五师李先念部于国民党十万大军包围之中,奇迹般成功突围而为天下知。
  因山而名的大悟县位于鄂豫犬错之地,属湖北孝感。它北出中原,南据江汉,山脉纵横,出入之迂,是一片神秘而神奇的土地。曾孕育出民国大总统黎元洪、中国航母之父刘华清,以及五十多位开国将领。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个十几万人的小县,竟然有5.7万余人牺牲。可以这么说:这里的每一座山峰都是一座坟茔,每一座坟茔都有一躯忠骨,每一驱忠骨都是一曲惊天地泣鬼神、令人荡气回肠的英雄壮歌。
  李厚荣与大悟的结缘也有十个年头了。十年前的李厚荣是一名刑警。他在“桃花流水杳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的云梦之泽(属孝感安陆市)出生、长大、求学、参警。用18年的时间,他从派出所一路走来,成为安陆市公安局的政委。当他从安陆来到大悟县时,已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二级英模。那时,李厚荣就坚定了一个信念:要使自己的工作无愧于大悟先烈,无愧于这片热土,无愧于哺育了英雄的大悟人。
  2004年3月,李厚荣暂离公安队伍,暂别了刑事侦查专业,出任大悟县法院院长,开始了他长达八年的法官生涯。虽然告别了刑侦,但在他离开公安战线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坊间仍然流传着他的破案故事。直到现在,在一些刑侦专家的讲座上,在公开发表的警察论文中,还有人引用他侦破的案例,其中,“死人上吊自杀”案尤为蹊跷。
   
  巧断“死人上吊自杀”案

  那是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一个春天的早晨,安陆市凤江村一组发生了一起命案,村民发现61岁的老头儿杨再发在自家的堂屋里上吊自杀了。
  这个杨老汉早年丧偶,儿子外出打工,女儿外嫁他乡。就剩他一人守着三间老屋,耕种两亩责任田,独自生活。
  老人的儿女不相信父亲是自杀,因为他们的父亲衣冠不整,身上有伤,浑身是血,显然是被人害死的。于是报警。
  时任安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李厚荣率兄弟们出警。上级公安机关很重视这个案子,派出技术员、法医同时赶往现场。
  阳春三月,正是山花烂漫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开了。而这一起命案的发生给这里的春天蒙上了一层灰幔。
  现场发现,死者用农村挑箩筐的绳子挂在堂屋的梁上上吊,一把小木凳子垫在脚下,两腿弯曲。死者旁边放有一个洗脸用的小木盆,里面的水被鲜血染红。而木盆的旁边是17支烟头,成半圆形散落一地。
  死者头部和四肢都有被击打的痕迹,脸上、手上以及身上均有血迹。上吊用的绳子、椅子把手上也有血迹。
  屋内没有搏斗的痕迹,也没有丢失什么东西。就现场而言,确实符合自杀情理。勘查现场的人都这么认为。
  然而,破案不能只讲情理,还要讲真理、真相。而真相则需要尸检之后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尸检就在现场进行。这看起来不太人道,在一些影视剧中,往往把尸检现场弄得洁净如洗,无影灯高悬,穿着白大褂的法医像模像样地戴着眼镜,像做一台精细的手术。其实不然,一起凶案的尸检通常都是在现场进行的,有条件的时候会在周围围上一块塑料布,没条件的就直接上。这跟尊重死者没任何关系。找出真相,尽快破案,抓到真凶,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     
  到了中午,法医从现场出来,拍了拍李厚荣的肩膀,说道:“兄弟,有你的活了,赶快去查吧,一个死人是不会自己上吊的!”
  他杀,死后上吊。这就是法医和技术人员给出的结论,算是对这起案子定了性了。侦查人员要根据这个性质去找线索。如果是他杀,这就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大胆实施的谋杀案。不但手段残忍,而且现场布置得扑朔迷离,犯罪嫌疑人一定非常狡诈,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此案案情重大,李厚荣挂帅主侦,刑警大队的骨干力量组成了专案组,继而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了调查。
  仇杀?情杀?还是劫财谋杀?
  首先排除的是劫财可能,因为老头儿几乎家徒四壁。接下来,调查就围绕着杨老汉的人际关系展开。村子不大,他的关系也相对简单,就在当天下午,调查就有了进展。村民反映,老杨与同村的一名女子关系暧昧,该女子姓夏名秋芳,是丧夫之妇。
  得知这一情况,专案组立即传唤夏秋芳,并在她居住的屋子里提取到粘有死者头屑的木棒和带血的衣物。
  侦查员大喜过望: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凶案现场。显然,杨老头儿在这里受到了袭击,夏秋芳家应该就是凶案的第一现场。
  据夏秋芳供述,她与杨老头儿相互爱慕。昨天,儿子说好去孝感市区办事,她就约了杨老头儿来家里吃饭。没想到儿子提前回家,一进门正撞见俩人在亲热。儿子二话没说,抄起工具就朝老头儿挥去,直到老头儿抱头逃回家。
  第二天,夏秋芳的儿子——21岁的杨春生被专案组捕获。
  经讯问,杨春生供述,案发当天,他从孝感回家后正碰见杨老头儿在母亲的房里,按村里同姓排辈,他都是自己的爷爷了。想到眼前的这个爷爷欺负自己父亲死得早,打他们孤儿寡母的主意,他就一怒之下抡起了棍子把杨老头赶跑了。远远地看着杨老头儿朝自己家的方向跑去,杨春生并没有追赶。
  杨春生的供述印证了一点,那就是他们有过节。有过节就有杀人动机。现在既然死了人,也找到了作案工具,木棍上还有血迹为证,这就足以证明是杨春生杀了人。
  专案组认定这个案子就是杨春生干的。
  但是,杨春生开始拒不承认自己杀了人,更不交代作案经过。可后来,杨春生竟承认是自己杀死了杨老头,然后再移尸第二现场,并布置了上吊自杀的假象。
  现在,有杀人动机,有作案现场,有带血的证据,有画押的口供,足够定罪,可以说,这案子破了。
  可是,李厚荣心里不踏实,许多疑点还不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是漏洞百出,不合逻辑。
  疑点一:他杀人后怎么移动尸体的?死者一米七八的个头,重达80公斤,一个身高仅一米六五的小伙子是如何将他弄到两公里之外的悬梁上的?杨春生先说自己是一个人扛过去的,经过讯问民警一质疑,又改口说是和夏秋芳一起抬着过去的。一起抬尸体?这不是开玩笑嘛,瘦小纤弱的夏秋芳能抬动吗?找一个同样重的东西去试试看能不能挂上一人多高的房梁?还要不留痕迹。这根本不可信。
  疑点二:现场抽了那么多的烟头,死人自然是不会抽烟的,难道是犯罪嫌疑人所留?他杀了人还能坐在现场抽烟?
  疑点三:死者有洗脸的动作——这点,他的脸上和木盆里的血水可以作证。难道凶手在把尸体挂上去之前还为他净身?
  疑点四,也是最大的疑点,死者确实是死在上吊前。法医问得对:难道一个死人能自己上吊?
  杨春生的疑惑太多了。除非现场出现了第三者,是这个人杀死了杨老头儿。那么,这个人又会是谁呢?
  百思不得其解,每每想到这些疑点,李厚荣都要去现场琢磨,侦查破案是一个体力活,更是一个脑力活,如果逻辑上讲不通,就不是真相。
  从案发至今,李厚荣已经九次来到现场。他每次来都在纠结同一个问题:这个第三者是谁?李厚荣一直不相信此案会有那么简单,但他没有证据。
  这一天,李厚荣又来到现场。正是申时时分,斜阳破云而出,阳光透过瓦片的缝隙洒在房梁上,形成斑驳的光,那意境似小窗漏月,如流年偷换。
  李厚荣被光斑吸引,这时他想起小时候农村的木屋,想起用一块玻璃片反射漏出来的阳光。他站在小木凳上,眼睛扫过梁上的光,尝试着把脖子往吊环里伸进去。当他抬起头时,看到刚才的光斑已到了自己的眼前,而眼前就是挂绳子的横梁。光斑照射处,他发现那个地方有些异常,隐隐约约像是指纹。他紧紧盯着那个地方仔细辨认。没错,就是一枚浅层指纹。
  他有点儿兴奋,他屏住呼吸紧紧地盯着,生怕指纹跑了。不一会儿工夫,刚刚还清晰可见的指纹还真的跑了,原来,这枚指纹只有在阳光的照射下才能显现出来。阳光一移开,指纹就消失了。而阳光穿过瓦片照射到指纹上的时间只有不到一分钟,所以在过去的现场勘查中都没有发现它的存在。
  发现这枚指纹的意义非凡。在这么高的梁上,除了凶手,是不会有别人接触到的。
  李厚荣一路小跑回到专案组,找到痕检技术员,希望技术员一定要想办法取下那枚指纹。
  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十几天来李厚荣第一次感到春天的阳光真的很舒服,很温暖。
  几天后,指纹的鉴定结果出来了。
  结果出乎所料:死人真的会自己上吊自杀。那枚指纹向后人痛苦地诉说着杨老头儿最后的时光……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李厚荣说,案发当天,当杨春生发现了杨老汉和夏秋芳的关系后,做儿子的不由得怒从心头起,顺手抄起家伙追打,老头毕竟心虚,加上力不敌人,渐渐招架不住,又身负重伤,只好夺路而逃。回到家里,关上门,杨老汉一个人默默地洗了洗脸上的血迹,顺势坐在小凳子上,想想刚刚发生的事,羞愧难当,自己一生安贫乐道,谨慎做人,到老了犯下作风错误,受皮肉之苦不说,还要让人指指点点,这以后还怎么做人。想着想着,他做好上吊的准备后,没有立即实施,他留恋这个世界啊,于是坐下来抽烟,那满地的烟头,证明着死者多么长时间的痛苦煎熬,进行过多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抽完一包烟的最后一支,他往地上一扔,下了最后的决心:“罢罢罢,我去也。”此时的他头部受伤严重,他拼着最后的气力将自己挂上绳套扣,当他刚刚做完上吊动作,他的伤势也夺走了他的性命。也就说,如果他再迟一点儿上吊,他就直接栽倒在地上了,用不着上吊自杀了。
  至于那一枚指纹,是杨老汉在往梁上套绳子的过程中留下的。
  死人上吊案的侦破,为侦查界、法医界树立了一个侦查范例。
  
  


  

  

  李厚荣组织民警进行案件研判

  

  李厚荣带队进行夜间巡逻

  
  ……
  详见本刊2014年10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站内搜索

关键字
方 式

Copyright 2007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一号  邮编:100038    出版社位置地图
出版社电话:010-83905589  010-83903250(兼传真)  购书咨询:010-83901775  010-83903257
E-mail:zbs@cppsup.com   zbs@cppsu.edu.cn
互联网地址:www.cppsup.com.cn  www.phcpps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