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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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6/6/3 10:29:24浏览次数: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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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法》颁布近十年来,中国的反洗钱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为此,在不断完善中国《反洗钱法》的同时,要根据国内外形势和洗钱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加强反洗钱工作。 一、电子洗钱方式逐渐增多 为了做好中国反洗钱工作,必须认清现阶段洗钱行为的主要特性和发展趋势。所谓“洗钱”,是指将严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清洗为表面合法所得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将“黑钱”漂白清洗为“白钱”的犯罪行为。 现阶段洗钱活动一般具有以下主要特性: 一是预谋性。洗钱往往是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活动。洗钱犯罪分子一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不仅明知或应知是犯罪所得,而且每一步都有明确的部署、目标和报酬; 二是特定性。洗钱针对的特定资金或资产,几乎全部来源于各种严重犯罪所得,如走私、贩毒、偷税骗税、贪污贿赂、金融诈骗、地下钱庄、恐怖主义活动等; 三是隐蔽性。为了变违法所得为表面合法所得,消灭犯罪线索和证据,洗钱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洗钱活动的过程越来越趋于复杂化、隐蔽化。 目前国内外洗钱活动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严重性。洗钱活动逐步与上游犯罪相分离,与金融产品紧密结合,发展成为独立的犯罪行为,有的甚至为恐怖组织活动融资或提供资金来源,并对金融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专业性。利用计算机、网络金融、移动支付等高新技术,利用金融、财务、会计、律师、信托、典当、评估、拍卖等专业服务进行洗钱。一些专业人员如金融职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师等参与洗钱过程,使现代洗钱活动更具专业化。 三是复杂性。为了改变犯罪所得的原有形式,消除可能成为证据的痕迹,为犯罪所得营造假象,使犯罪所得与合法所得融为一体(如网络金融),迫使采取的洗钱过程更为复杂化(如金融衍生工具),以达到外表合法化的目的。四是多样性。洗钱活动出现多种多样的方式,日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如利用进出口物流、投资贸易、对外经贸合作、借用金融服务、利用地下钱庄、空壳公司、伪造商业票据、使用网络电子产品、金融衍生工具、通过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等方式洗钱。 据最新的有关调查显示,目前通过典当(占1.2%)、信托、拍卖机构(占0.8%)对艺术品(占1.9%)、贵金属(占13%)、古玩珠宝、高档用品(占7.4%)进行投资洗钱成为重要方式。 此外,以移动支付、网上银行(占39.6%)为主要途径的电子洗钱方式也愈益增多。 二、反洗钱立法高效历史罕见 了解中国反洗钱立法的概况和意义,对于搞好反洗钱工作非常必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要求,《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于2004年3月23日成立,共有18个部门参加(国务院主要财经部门和公检法部门),标志着反洗钱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2005年,起草工作组又增加一个部门(中纪委和监察部门),变为19个部门。 2005年2月,开始起草《反洗钱法草案》的内部试拟稿。试拟稿经反复研讨修改后,于8月形成了《反洗钱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2006年3月下旬收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再次进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反洗钱法》的草案,于4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根据审议意见又经过多次修改后,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再次审议,并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和实施《反洗钱法》具有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监控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三是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特别是切断恐怖主义融资,防范新的犯罪行为;四是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五是有利于中国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使携款外逃贪官和犯罪分子无处躲藏,维护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新的可疑交易分析模型 随着洗钱活动和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反洗钱活动的逐步深入,应当加大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别是海关、经济、贸易、商务、项目审批、房地产业、博彩业、艺术品、古玩珠宝、贵金属交易业、典当业、租赁业、拍卖业、财政、税务等机构反洗钱的义务,加大对利用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招标投标、房地产买卖、彩票投资、艺术品古玩交易、典当质押、租赁拍卖、政府采购、避税安排、偷逃税收等方式进行洗钱活动的预防和监控。 同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反洗钱法》,要尽快制定颁布《反洗钱法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条例,还要及时制定反洗钱各有关行业可疑交易的识别指引。 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任务是,尽快建立网上银行和手机支付等业务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制定网上可疑交易的识别指引,切实加强对网上银行和移动支付的反洗钱监控力度。 同时,还要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改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分析和报告大额可疑交易是中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点。 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可疑交易分析技术,如智能数据分析技术和可疑交易模型,研究提高中国的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能力,同时不断总结由不同上游犯罪诱发或恐怖融资派生洗钱交易的资金流向、流量规模和分布模型,在现有的各种类型可疑交易基础上增加新的可疑交易类型,在经验分析的基础上将某些非特征型的可疑交易提炼为特征型的可疑交易,形成新的可疑交易分析模型,当再次出现相同特征交易时就能及时发现。 在此基础上,改善可疑交易监测报告系统,不仅有利于提高可疑交易程序监测筛选的有效性,而且有利于提高可疑交易人工甄别报告的准确率。 (摘自《财经》 2016.7 俞光远 文) …… 详见本刊2016年6期
编辑:警察文摘----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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