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7日)有媒体报道说,一本由湖南省地方政府计划生育官员所著《中国失独家庭调查》于15日在北京出版发行。报道称,出版方群众出版社介绍,《中国失独家庭调查》写出了失独者各自不同的疼痛与悲伤,也记录了失独者的自救,是一部对30多年独生子女政策的回眸与反思之作。
每个国家都有无子女的老人的独居家庭,但像中国这样在短短二三十年里集中、大量、连续且无法(再生育)补救地出现这么多因丧子(女)而出现的无子女的老人的独居家庭,这在中外历史的非战和平时代的国家中,应该是绝无仅有的。从历史和现实看,虽然多子女家庭也同样可能出现因丧子(女)而产生的无子女的老人的独居家庭,但是,除非发生整体性的饥馑和战乱,否则,在多子女家庭中出现独居老人的概率会大大下降。正是在此意义上讲,失独家庭实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副产品。
作为一种政策实施的结果之一,其补救、补偿和救济也应该从政策层面入手。失独家庭不局限在特选人群,也不局限在特定地区,而是普遍存在于那些严格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所有地区的家庭。因此,靠区域性的应对,靠公益性的救济,远远解决不了失独家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项波及整个社会的政策的实施,肯定会产生不同乃至相反的效果,出现这种情况并不意外。既然没有让所有人都受益或者同等受益、甚至对有的人还有损益的政策,政策决策者和实施者同样以政策的方式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实施的损益效果,补救和补偿受损益者的利益就实属必要。这样的补救和补偿的措施,不仅不会削弱政策的实施效果,反而会更顺利地推进和善后政策。最关键还在于,这种补救和补偿措施,也是政府诚信的重要体现。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始,首批赶上生育政策限制的夫妻,已经或正在进入老龄阶段。在中国,究竟有多少失独家庭,尚无一个公开的权威统计数字。而没有公开的权威统计数字的现象,既可说明失独家庭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情况,也反映了对失独家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还没有从政策层面进行整体统筹解决的现状。出自地方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官员之手《中国失独家庭调查》,正是从人口安全的角度,呼吁解决失独家庭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夯实国家安全的基础。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产生的失独家庭,其成员都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对象,他们都经历了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的惨痛人生历程,苦不堪言,痛不堪说。来自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北京失独父母人数为7746人,其中农村1269人,城市6477人。据专家保守估算,目前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如果以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为根据,以年龄段人口疾病死亡率来推算,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由此推算,在中国目前的独生子女家庭中,每年15岁至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至少7.6万人。这就意味着现有独生子女家庭中,每年又有约7.6万个失独家庭出现!
“只生一个好”,这个口号和标语是实行计划生育年代里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是,失独家庭在失去了“只生”的那“一个”后,至今仍尚不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却让失独家庭中的独居老人“独享”了生活的困顿和精神心理的打击,其养老送终、财产继承等等问题,都具体而细微,皆需要政策性的应对。
(转自: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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