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少儒受贿案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原来,行贿人蔡笃军曾经承诺送1000万元给黄少儒,黄少儒虽然答应收下却希望由蔡笃军继续保管。此后,黄少儒陆续通过亲属提走了600万元现金。那么剩下的400万元应该计算在黄少儒的受贿数额中吗?2016年10月5日,一审判决给出了答案。
有求必应的开发商
早在2002年8月,开发商蔡笃军以中国有色二十三冶海南建筑公司之名承建了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宝岛花园工程。当时,黄少儒正担任海运总公司副总经理,受公司委托,负责宝岛花园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
然而,在该工程施工期间,蔡笃军还是遭遇了不少难题。有时候是一些拆迁受阻无法正常施工,有时候是工程款拨付不及时,这些都需要他求助于黄少儒。在工作中,两人渐渐熟悉起来。
黄少儒为工程堪称“尽心尽力,有求必办”,蔡笃军经常遇到问题,黄少儒都会亲自到现场召开协调各部门关系的现场会,帮助他解决困难。案发后,蔡笃军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也承认:“黄少儒比较关照我,特别是在工程款的审核和结算以及进度审批方面很支持我,每次申领工程进度款,他都及时审核上报,我每次都能及时拿到钱,对此我很感激。”
令外人感到诧异的是,身为主管房地产的副总经理,手中工程项目也并非只有一个,为何黄少儒对蔡笃军的工程项目如此上心,事事一路绿灯?其实,黄少儒内心有自己的盘算。
看看黄少儒的口供,便不难理解了。黄少儒说:“大凡能在房地产领域屡战不败的开发商,一是经济实力雄厚;二是有较好的人脉关系,懂事理会做人。”据此,他坚信,只要能帮助解决蔡笃军施工中遇到的难题,日后感激自己是顺理成章的事。
2003年年初,黄少儒选购了宝岛花园内的一套房子,要缴纳购房首付款。蔡笃军得知此事后表示可以赞助一点。此后没多久,黄少儒到蔡笃军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时,蔡笃军就将一个黑色塑料袋放到其车子的副驾驶座位上。回到家后,黄少儒打开袋子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里面装了20万元现金。
买了房子又要装修,“缺钱”的黄少儒在一次蔡笃军主动问房子装修的事情后,提出装修费可能要30万元。过了几天,蔡笃军再次将一个黑色塑料袋给了黄少儒,里面装着30万元人民币。
黄少儒从内心感激蔡笃军这样善解人意的老板,两人的关系持续升温。2011年年初,黄少儒的姐姐黄丽玮到家里吃饭时说要换一辆新车。黄少儒对她说:“买车的事,我找朋友来办。”此后一天,黄少儒在宝岛花园遇到蔡笃军时问他能不能将其姐换车的事情解决一下。蔡笃军说:“没有问题。”
过了几天,黄丽玮欣喜地告诉黄少儒,蔡笃军已经给了23万元现金用于购买新车。对此,黄少儒对办案人员毫无顾忌地说:“我示意蔡笃军给黄丽玮买车是因为在宝岛花园的项目上,我给蔡笃军帮助,他给我送钱作为答谢,在人情上是理所当然的。”
1000万元的感恩回报
2007年年末,正值海南农垦系统改制的攻坚阶段,急需学历高、能干事的人才引领农垦经济发展。于是,2007年12月,具有在职研究生学历的黄少儒被任命为海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海南省农垦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年年初,蔡笃军得知黄少儒掌管的中南公司当时有十几个土地项目准备对外找合作伙伴。一天,蔡笃军到保亭找了黄少儒让他提供一些项目来做。因之前就有来往,关系也不错,黄少儒答应帮忙。后来,黄少儒让蔡笃军和时任中南公司副总经理的马良对接,由马良配合先挑选地块及确定合作项目的名称。
不久,在马良的配合下,蔡笃军选中了原新星农场四区的一块480亩的土地打算用于房地产开发,还确定项目名称为“七仙丽水城”。2010年下半年,黄少儒签批“七仙丽水城”项目上报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立项。2011年1月末,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立项。
三个月后,蔡笃军和中南公司就签订了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合同签订后,中南公司即将合同书上报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并很快被批复纳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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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方圆》2016.24 江舟 张映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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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7年10期
编辑:警察文摘----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