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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员的公文写作基本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11/22 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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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是党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公务文书,是传达指令、沟通信息和汇报工作的有效手段。作为机关公务员,夯实公文写作基本功,熟练掌握领导讲话、信息简报和调研报告等常用文体写作,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基本保证,也是提升自我能力的有效途径。

  夯实公文写作基础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公文按照行文方式,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公文,比如请示、意见等。下行文是指上级机关向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比如通知、批复、意见等。平行文指同级机关或不同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比如函、意见等。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文种,既可以作为上行文(供上级参考的意见、建议),也可以作为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执行的意见),还可以作为平行文(为不相隶属机关提供借鉴、参考)。
  公文按照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一般公文。特急公文需要快速办理,紧急公文需要即到即办, 一般公文需要正常办理。但无论是哪一种公文,在办理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程序,不能因为着急就省略环节或出现纰漏。

  熟练文种写作方法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和纪要等15个文种。”

  (一)通知写作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通知包括:批示性通知(批转、转发、印发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会议通知和任免通知等几种类型。
  1.批示性通知:这类通知写法比较固定简单,标题通常写成××批转(转发、印发)××关于××的通知。正文简洁明确,一般提出发文机关的意见、态度(同意、原则同意)和要求(望遵照执行)。
  2.指示性通知:这是行政工作中最常用的通知类型。标题通常写成××关于××的通知。正文包括发文缘由或依据、通知事项、执行要求三个部分。
  3.事务性通知:这类通知的写法和指示性的通知基本相同,只是涉及的内容更为日常一些。
  4.会议通知:这类通知的写法比较简单,注意写作时保证内容的完整性,一般包含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会议议程、会议主题、会议要求等几个方面。最好采用分条列项式的写法,让收文者一目了然。
  5.任免通知:这类通知写法固定,一般只写任免依据、任免的对象,任免职务即可。

  (二)请示写作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在实际工作中,当对于某项政策不太明确,或某个工作需要资金不足、人员缺乏或某项工作超出本机关能力范围之外,这类情况出现时,通常需要向上级机关提交请示。
  请示按照行文目的,一般分为三种类型:请求指类。比如:××关于确定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请求解决类。比如××关于拨付重建资金的请示;请求批准类。比如:××关于修改海洋功能区划方案的请示。无论哪一种类型的请示,在写作过程中,都要注意,请示依据、理由一定要充分,请示内容一定要真实、具体,请示语言一定要谦逊、严谨。
  从行文规则的角度,要做到一文一事,一般不得越级请示;不能主送领导个人,不能多头主送;正确区分请示和报告文种的异同,准确选择文种,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摘自《北方文学》2017.15 李彬 文)
  
  ……
  详见本刊2017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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