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侦工作职能的延伸
(一)打击职能是经侦工作的核心职能
通过侦查破案,不但可以为国家、单位和个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而且能够充分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也可对经济犯罪起到特殊的预防作用。“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是公安机关各个侦查部门的生命线。经侦部门和人员应当有明确的主业意识和核心职能意识,多做主业,干好主业,积累工作经验,丰富自身内涵,为厚积薄发的职能延伸打好基础。没有主业做支撑,职能的延伸工作不过是空中楼阁。
(二)参谋职能和服务职能是打击职能的延伸
参谋职能是公安经侦部门通过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破案、经济犯罪预警研判工作和经济犯罪风险评估机制,发现可能影响本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有理有据的对策和措施,为党委、政府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决策提供参谋意见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充分履行参谋职能,既可以使经侦部门工作效能得以延伸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又可以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对经济犯罪的整体预防,同时可以极大地提高经侦部门在党委政府心目中的地位,为经侦部门的长远发展提供外部动力。
服务职能是经侦部门通过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或者在侦办具体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市场主体易受经济犯罪侵害的安全漏洞,提出防范建议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可以防范、避免或者减少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遭受经济犯罪侵害的可能,从而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法律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经侦工作触角的延伸
(一)经侦工作触角向派出所延伸
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单位,派出所具有人员熟、地方熟、情况熟的优势,而这些优势恰恰是经侦部门的劣势。另外,派出所的警力相对于经侦部门而言非常充足,经侦工作触角向派出所延伸可以大大增强经侦的警力,有利于警力的优化配置。经侦工作触角向派出所延伸可以及时发现经济犯罪苗头和线索,提高发现经济犯罪的能力。但由于经侦工作本身的专业性强,派出所面对经侦工作这一陌生的领域,存在不了解、不熟悉、不适应和不积极的情况,经侦部门能否加强对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和提高派出所从事经侦工作的积极性成为经侦工作向派出所延伸有无成效的关键。通过向派出所的延伸可以极大地提升经侦工作效能。派出所经侦工作的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犯罪的防范方面。在经济犯罪的防范方面主要是做到“三个结合”,即经侦情报工作与派出所情报工作相结合;经嫌调控工作与重点人口管理相结合;经侦阵地控制与重点单位治安管理相结合。二是经济犯罪的打击方面。在经济犯罪的打击方面主要是做到“所队联动、队所联侦”,即派出所要将发现的经济犯罪线索,特别是涉众型和重特大经济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经侦部门;派出所在经侦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某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涉及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一些较大的经济犯罪案件,经侦部门与派出所可以进行联合侦查。
为提高派出所的工作积极性,经侦部门应多从派出所的立场出发考虑问题,在制定延伸方案时重视派出所的共同参与,在执行延伸方案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与派出所的磨合,在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分值的设定上应当向派出所倾斜。
(二)经侦工作触角向行政执法部门延伸
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经济领域的行政管理职责,对大多数经济犯罪有着发现在先的职能优势,对经济领域某些技术性强的问题有着权威的专业优势。经侦工作触角向行政执法部门延伸可以使经侦部门更早地发现经济犯罪苗头,为预防经济犯罪和经营经济犯罪线索提供帮助,实现“打早、打小”的目的。加强双方的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可以使行政执法获取的证据最大限度地满足刑事诉讼证据规范,减少有限执法资源的重复支出。由于刑事处罚相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力度大、措施严,对违法犯罪者心理可以造成巨大的威慑力,因此,经侦部门的刑事司法活动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坚强后盾。对行政执法部门而言,加强与经侦部门的协作,可以有效破除执法阻力,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
(三)经侦工作触角向市场主体延伸
市场主体即经济主体,是经侦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经济犯罪人和经济犯罪受害人的主要来源。经侦工作触角向市场主体延伸的目的主要是预防经济犯罪特别是重特大经济犯罪的发生。通过向市场主体的延伸可以提醒市场主体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避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增强市场主体抵御经济犯罪的能力,避免受害。
经侦工作触角向市场主体延伸的主要途径是通过与各个行业协会的协作来进行的,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当地经济发展大局的重点企事业单位。确保重点企事业单位不实施、不参与经济犯罪,不受经济犯罪之害,就可以确保当地经济大局的基本稳定。
经侦工作触角向市场主体延伸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通过案件侦办发现的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漏洞及时反馈给市场主体,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二是将通过情报研判获得的可能危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经济违法犯罪苗头及时通报给市场主体和有关部门。
(四)经侦工作触角向社会面延伸
经侦工作触角向社会面的延伸主要是提高全社会对经济犯罪的认识能力,认清以各种噱头包装的经济犯罪的真实面目,自觉抵制高利诱惑,增强风险意识。经侦工作触角向社会面延伸可以通过“3·15 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经侦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宣传造势,也可以利用刚刚发生的鲜活案例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司及时进行宣传,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对经济犯罪威胁紧迫性、危害性的认识。
经侦工作向媒体延伸是经侦工作触角向社会面延伸的重要方面,应当引起广泛重视。经侦工作向媒体延伸是警察公共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媒体时代,一些媒体特别是权威媒体对公众的影响力是超乎想象的。鉴于媒体的重要作用,经侦部门应当主动开展与媒体的公共关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形成良性互动,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使“警察赢得了群众,媒体赢得了受众”。
三、经侦工作打击力度的延伸
(一)经侦工作打击广度的延伸
根据公安部当前的《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经侦部门负责89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但侦查实践中办理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种类不过二十余类,大多数经济犯罪案件未办理过或者极少办理。根据某一时期经济犯罪形势对某类或某几类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打击是必要的,但长期搁置对其他经济犯罪案件或者说对大多数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角度还是从法律赋予的职责角度看都是不可取的,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经侦工作打击面的延伸既要在经侦队伍的知识储备、机构设置、警力配备等方面下功夫,还要积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加强沟通协调,寻找案源、寻求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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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4 王晓东 王晓乾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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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刊2018年1期
编辑:警察文摘----石虹